來源:天成家政 日期:2023-11-20 09:55:18
1、每周會讓保姆休息一天,即使她沒事想工作掙加班費,我也不會同意,我不贊成每個月休息一天或不休息的做法。我覺得保姆每天在一個地方做著非常乏味的家務,如果沒有一周一次的盼望和調整,她們下周的工作狀態和質量是會有影響的,出去逛逛,見見朋友,散散心對她們是很好的休息和樂趣。但節假日如果我們全家外出,她們就休息,否則還是按每周一次的時間休息。
2、住家保姆在家里工作,同樣享有休息的權利。因為這個行業的特殊性,按照國家《勞動法》來實行,顯然是不現實的。工作的媽媽們好不容易休息一個假期,卻演變成不在單位上班,改到家里上班,這保姆雇的就沒啥意義了,搞成了媽媽上班打工給保姆掙工資去了,保姆比媽媽更好的是還能得休息啊,媽媽還得加班。
3、目前的保姆,有少部分與家政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(目前屬于極少數范疇),這樣保姆和家政公司就建立了勞動關系,而由家政公司將保姆派遣至雇主家工作。那么,此時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間構成勞動關系,適用于勞動合同法調整范疇,涉及到法定節假日三薪問題,家政公司應當支付并給與假期,而具體費用應當有家政公司與雇主協商解決,也就是因為保姆與家政公司存在勞動關系,類似于勞務派遣。
4、而大多數保姆與家政公司之間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,建立勞動關系,而因為保姆工作的特殊性,保姆本身并沒有直接為家政公司付出勞動,也就難以認定實際勞動關系,而雇主作為個人,不具備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工主體,也就不具備建立勞動關系的可能。